飞利浦照明灯具的标注是在灯具旁按灯具标注规定标注灯具数量、型号、灯具中的光源数量和容量、悬挂高度和安装方式。灯具光源按发光原理分为热辐射光源(如白炽灯和卤钨灯)和气体放电光源(荧光灯、高压汞灯、金属卤化物灯)
飞利浦照明灯具的标注格式为:
a—b(c×d×L)/e f
例如:5—YZ402×40/2.5Ch表示5盏YZ40直管型荧光灯,每盏灯具中装设2只功率为40W的灯管,灯具的安装高度为2.5m,灯具采用链吊式安装方式。如果灯具为吸顶安装,那么安装高度可用“—”号表示。在同一房间内的多盏相同型号、相同安装方式和相同安装高度的灯具,可以标注一处。
配电线路的标注
配电线路的标注用以表示线路的敷设方式及敷设部位,采用英文字母表示。
配电线路的标注格式为:
a—b(c×b)e—f